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0828 证券简称:万绿生物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云南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南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云南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完善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机制,实现对外投资决策的科
学化和投资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和收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第二章 投资类型及审批权限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一)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控股、参股);
(二)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或资产的方式所实施的兼并、收购;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形式。
第五条 公司投资行为应尽量避免关联交易。因业务需要不得不发生关联交
易的,应遵循公平原则,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为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各
种投资作出审议决策,董事长在授权内可行使一定的对外投资职能。
第七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是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公司投
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宏观监控,对投资事项有关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集、存档。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财务管理部门。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
由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相关方面办理出资等相关手续工作,并执行严格的审批和付款手续。
第九条 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董事会审议后应提交股东会审
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4)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500万的;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条 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
(4)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