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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精新材: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30829 证券简称:华精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递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
内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四)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应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行使其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提案与召开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 3 个工作日内,监事会主席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分别提前 10日和 3 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的方式须符合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若发生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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