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18
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830830 证券简称:新昶虹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2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2 月 1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二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张文宝 董监高 董事长
王莉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12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1 月 10 日,新昶虹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 2021 年半年
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做出说明:追溯调整影响2021 年半年度净利润 31,518,000.00 元,调整前为-2,374,357.54 元,调整后
为 29,143,642.46 元,调整比例 1327.43%;调整影响净资产 31,518,000.00 元,
调整前为151,624,349.79元,调整后为183,142,349.79 元,调整比例为20.79%;追溯调整影响2021年三季度净利润31,566,899.00元,调整前为-12,495,332.34元,调整后为 19,071,566.66 元,调整比例 252.63%;调整影响净资产31,566,899.00 元,调整前为 130,449,374.99元,调整后为 162,016,273.99 元,调整比例为 24.20%。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张文宝、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王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新昶虹、董事长张文宝、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王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告编号:2022-012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不涉及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四、应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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