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6 15:51:21 股吧网页版
新昶虹:关于收到国家能源局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6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30830 证券简称:新昶虹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国家能源局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能源局下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国能复决[2026]第4号)。

具体内容:公司投诉江苏省电力公司将分布式光伏电站所发全部无功电量计入其服务的用户侧,致使用户功率因数在低于0.9后电力公司恶意向用户多收取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应当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公司投诉的事项进行监管。但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于2025年11月3日作出《不予受理告知书》。公司不服于2025年11月19日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能源局依法受理,并于2026年1月22日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投诉事项与其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由驳回公司复议申请。
二、行政复议决定书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驳回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备查文件
《国家能源局行政复议决定书》(国能复决[2026]第4号)

公告编号:2026-002
特此公告!

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