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30837 证券简称:古城香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不予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和回报股东之间的平稳关系,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据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14
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力、李登科、郭兴哲、周俊海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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