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9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30840 证券简称:永力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基于目前经营发展情况及中远期发展规划,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71,589,837.6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7,172,914.10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05,570,376.30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0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105,570,376.3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4,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
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
股 28.349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651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
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8.651 股,需要纳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153,084,60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60,000 元,
转增 100,715,4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公告编号:2021-005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 2020 年度利权益分派方案而
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为: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结果,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1年4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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