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830841 证券简称:长牛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长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原规定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全文以阿拉伯数字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中文数字表述
原文序号 新增、删除条款后的原文序号顺延及修改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长牛电气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长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广东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广东长牛长牛电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电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 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佛山立,经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7649084650。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由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形式,均为普通股,并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额。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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