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830846 证券简称:格林检测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维护投资者利益的目标。
2、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3、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3.42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拟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500,000 股,不超过 5,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4.52%-9.03%,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7,1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5、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已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告,公告拟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4)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易”、“变相定向回购”等违规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开始,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结束,实际回
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合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324%,占拟回购
总数量上限的 100%。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3.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50 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6,803,057.73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以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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