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30846 证券简称:格林检测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5 月 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5 月 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格林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收到潍坊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案号为(2025)鲁 0791 民初 2731 号的《民事
起诉状》,本案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卓信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有才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格林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9
法定代表人:马忠宾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潍坊格林医学检验实验室
法定代表人:马忠宾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旗下实验室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 6 月 1 日,原告山东卓信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格林医学科
技有限公司签订《潍坊格林医学检验实验室运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运营
潍坊格林医学检验实验室(以下简称“格林实验室”),合作期限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原告每年向被告支付 120 万元作为被告的利润。
之后,原告与被告设立的格林实验室签订《潍坊格林医学检验实验室运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运营格林医学实验室,格林实验室利润大于 120 万元时,原告分配超出部分的利润。合作至今,原告认为被告未按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原告分配利润,至起诉之日,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利润总额为 39,834,532.9 元。
以上为原告方主张,被告方主张已向原告支付全部约定利润,原告虚构利润向被告主张权利。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决被告山东格林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山东卓信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支付利润 39,834,532.9 元;
2、判决被告山东格林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山东卓信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损失(以未支付利润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
3、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山东格林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进展情况
本案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在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告编号:2025-019
目前尚未判决。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本案,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害,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未有判决结果,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应诉,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2025)鲁 0791 民初 2731 号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
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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