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24
中山证券
关于江苏万企达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山证券作为江苏万企达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公司基本户存在大额异常资金往来
2016-2018 年度,江苏万企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企达”或“公
司”)实际控制人童伟通过员工颜玲、沈曦、丁颖萍个人账户共计占用万企达
资金 5,900.08 万元,截止 2018 年 8 月 30 日,尚欠 3,593.40 万元。经主办券
商督导,万企达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补充审议资金占用事宜,实际控制人童伟签署了限期归还资金
及利息的承诺,并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事项。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童伟共计还款
3,661.322489 万元,其中超过 3,593.40 万元部分为计提的利息。具体情况详 见万企达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关联方
资金占用的公告》(2018-041)、《承诺新增公告》(2018-042)、《关于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2018-054)、《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暨资金占用整改进度的公告》(2018-059)。
经主办券商核查,2018 年 11 月 30 日,万企达实际控制人童伟通过裴某
向万企达基本户归还占款金额 32,156,224.89 元与 2018 年 12 月 1 日万企达该
账户支付给深圳市卓琳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若干笔款项合计金额一致。公司解释,向深圳市卓琳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的多笔合计 32,156,224.89 元款项,系公司借款予自然人吴某,已签订借款合同,年利率 10%,借款期限 1 年,深圳市卓琳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指定的收款账户。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吴某与深圳市卓琳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系。
主办券商认为该笔借款真实性存疑。
二、涉及重大诉讼及基本账户被冻结
(一)诉讼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万企达与上海仪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
电公司”)签订采购协议,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同日,万企达、童伟与仪电公司签订担保合同,童伟为万企达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协议签订后,仪电公司依约向万企达公司供货,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2018 年 8 月 7 日,仪电公司共计向万企达公司发货 2017 万元,拖延至
2019 年 1 月初,万企达公司仅支付了 200 万元,尚欠货款 1817 万元不能支付。
具体详见万企达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涉及
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31)。2019 年 1 月 30 日,上海市徐汇区
人民法院作出(2019)沪 0104 民初 2511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如下:
(1)江苏万企达股份有限公司、童伟应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前支付上海仪电
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货款及违约金共计 20170000 元,该款分五期支付:2019 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 2000000 元,2019 年 2 月 25 日前支付 2000000 元,2019 年 3
月28日前支付3000000元,2019年4月28日前支付3000000元,余款10170000
元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前支付;
(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71325 元,由公司、童伟共同负担,该款仪电公
司已预缴,公司、童伟应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前一并支付。
(3)若江苏万企达股份有限公司、童伟未如期足额支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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