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骏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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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30851 证券简称:ST 骏华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提名陶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陶莉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志坚 程绪萍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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