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证券代码:830851 证券简称:ST 骏华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收到代理律师转来的(2024)宁 0104 民初 1815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反诉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于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反诉原告)
姓名或名称: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华农牧”或“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金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反诉原告)
姓名或名称:宁夏善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途生物”)
法定代表人:黄金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4 年,本诉原告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
程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本诉被告骏华农牧、善途生物,诉讼
请求金额为 742 万元及利息。本诉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开庭。
2024 年 11 月 19 日,本诉开庭期间,本诉原告中铁工程公司变更诉讼请
求,变更后的诉讼请求金额为 51,431,543.15 元及利息,达到披露标准,公司未 及时披露;本诉被告向法院提起反诉,公司未及时披露。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初始诉讼请求:
1.判令宁夏善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支付工程款暂计 7420000 元(待工程司法造价鉴定后予以变更)及利息;
2.判令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宁夏善途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欠付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的第一项诉请中的工程款及 修理承担共同或连带付款责任;
3.依法确认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 内对所施工的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变更后诉讼请求:
1.判令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善途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共同向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本金 45431543.15
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 45431543.15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按照 LPR
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2.判令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善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赔偿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工期延误损失及停工损失(包含人工费损失、机械设备停工损失、项目人员工资管理费损失等)约 6000000 元及利息;
3.依法确认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所施工的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事实和理由: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与宁夏骏华月牙
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订《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生态牧场项目工程协议书》,约定中央厨房及其附属工程、青贮池及油库等相关配套设备属于宁夏黄河绿洲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由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独资子公司宁夏善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就该部分工程由宁夏善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上述协议约定的计价依据另行签订《宁夏善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河绿洲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宁夏善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河绿洲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宁夏善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黄河绿洲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工程,地址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工程范围为中央厨房(除电气工程以外)、坑道、精料仓基础、场地硬化及道路等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工程,总金额暂定 7587252.03 元,付款方式为按月施工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完毕结算后,支付剩余工程款的 25%,剩余 5%为质保金。中铁十九局集团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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