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30851 证券简称:ST 骏华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2024)宁 0104 民初 18152 号之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5)宁 0104 执保 1991 号),根据原告中
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法院裁定继续冻结被告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宁夏善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的银行存款共计 742 万元。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反诉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5-053
2、 被告(反诉原告)
姓名或名称: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华农牧”或“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金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反诉原告)
姓名或名称:宁夏善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途生物”)
法定代表人:黄金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 2025-048)。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 2025-048)。
(四)反诉的内容及理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 2025-048)。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二审情况
公告编号:2025-053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目前尚未收到开庭通知。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的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 司将积极处理相关诉讼事宜,降低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现处于预重整期,管理人正积极应对诉讼,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宁 0104 民
初 18152 号之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5)宁 0104 执保 1991 号)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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