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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8-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天加新材: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20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30853 证券简称:天加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苏州天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向宁波银行苏州东吴支行借款500万元,借款周期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为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天加包装技术有限公司为保证业务快速发展,向江苏银行园区支行续贷,贷款额度200万,为一年期的短期贷款。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为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苏州东吴支行借款的议案》。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冯春回避表决。
2、《关于全资子公司苏州天加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续贷的议案》。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

公告编号:2018-025
联董事冯春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冯春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9号19栋1单元3楼1号(二)关联关系
冯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21,266,662股份,占47.58%。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向宁波银行苏州东吴支行借款500

公告编号:2018-025
万元,借款周期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为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天加包装技术有限公司为保证业务快速发展,向江苏银行园区支行续贷,贷款额度200万,为一年期的短期贷款。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为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助于公司取得授信借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关联交易有助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对公司有着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苏州天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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