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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15:33:25 股吧网页版
ST合矿: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830856 证券简称:ST 合矿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安徽合矿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条款顺序 由于有新增或删减条款,拟修订的章程
条款顺序相应有变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安徽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安徽合矿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 合矿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合肥市工商行政管 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5757119549。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 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情 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 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公司合计持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 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
让。 让。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 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
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变动情况,在就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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