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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5:33:22 股吧网页版
金冠科技: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830857 证券简称:金冠科技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广东金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金冠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金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广东金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理的工作及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可根据需要设副经理若干名,均为公司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可以兼任经理、副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因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

(七)被有关主管机构判决、裁定违反有关证券法规的,且涉及有欺诈或不诚实的行为,自该裁定之日起未逾五年;

(八)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情形适用于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理办公会议议事及决策程序

第四条 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经理、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认为必要时,可扩大到部门经理。经理办公室需于会议召开3日前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需提前请假。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经理办公会议:

(一)经理认为必要时;

(二)其他副经理提议时;

(三)董事会提议时。

第五条 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主持召开,如遇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副经理代其召集主持会议。

第六条 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须由副经理、高级管理人员或与会人员本人参加。

第七条 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经理决定,副经理等在其分管、协办范围内可以提出专项议题议案,但需经理最终审定。

第八条 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的决策实行经理负责制。

第九条 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应有完整会议记录,并作为公司档案进行保管。

第三章 经理职权

第十条 经理的职权

(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对外投资方案,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与使用方案;

(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或处理有关事宜;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组织编制、人事编制和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应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以下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的任免、工作安排、报酬、奖惩与福利等事项;

(九)负责审查并批准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生产、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科研开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依照公司年度计划,决定公司有关资金、资产的运用或安排,以及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十一)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十二)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

(十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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