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12
公告编号:2018-028
证券代码:830863 证券简称:瑞华天健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瑞华天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柳志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26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公告编号:2018-028
原规定 修订后
公司章程第九章第一百七十二条:公 公司章程第九章第一百七十二条:公
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一)以专人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一)以专人送出;(二)以邮件方式送出;(三)以送出;(二)以邮件方式送出;(三)以电电话或传真方式送出;(四)公司章程规话或传真方式送出;(四)以公告方式送
定的其他形式。 出;(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公司章程第九章第一百七十三条:公 公司章程第九章第一百七十三条:公
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达、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公告方式进
行。
公司章程第九章第一百七十五条:公 公司章程第九章第一百七十五条:公
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方式送出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方式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达日期;公司通知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传真机发送的传真记录时间为送达日期;传真机发送的传真记录时间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的,以电脑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的,以电脑记录的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送达日期;因记录的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送达日期;公意外遗漏未向某有权得到通知的人发出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以公告时间为会议通知或者该等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送达日期。因意外遗漏未向某有权得到通会议及会议做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知的人发出会议通知或者该等人没有收
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做出的决议并不
因此无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6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公告编号:2018-028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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