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11
公告编号:2019-070
证券代码:830866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
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4558280X7
承诺主体名称 张宝泉、吴艳芳
承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1010319651026xxxx、35012719720123xxxx
或身份证号码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______
□权益变动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申请公司股票在
承诺来源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摘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申请股票终
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公告编号:2019-070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三个月内
二、 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张宝泉、吴艳芳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张宝泉、吴艳芳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 回购相对人:
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但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对
终止挂牌相关的议案投同意票,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提交书面回购
申请的股东。
2、 回购请求方式:
异议股东应当在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相应决议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公司
签收快递时间为准)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
箱:dingn@linkstec.com,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名称+回购申请材
料”)。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
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
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
公告编号:2019-070
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
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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