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长江承销保荐
关于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承销保荐作为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华光电”)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期末净 是
资产为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2 其他 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期末净资产为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京国瑞(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全华光电《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京国瑞-审字 2025 第 0017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全
华光电实收股本总额为 12,960,000.00 元,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17,208,523.92 元,净资产为-872,177.75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
中京国瑞(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同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能力
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相关特殊段落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3,660,917.16 元,已连续五年亏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净资产为-872,177.75 元,小于公司股本 12,960,000.00 元;且货币资金余额为 268.72 元,短期借款余额为 1,904,518.23 元,其他应付款中往来借款余额1,345,715.69 元,货币资金余额小于有息负债余额。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全华光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根据全华光电《2024 年年度报告》,其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的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将从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行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前将加注 ST
标识,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若公司经营情况未来不能得到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同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第 4.2.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从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行风
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前将加注 ST 标识,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另外,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若公司经营情况未来不能得到改善,未来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则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存在前述情况,主办券商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京国瑞(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全华光电《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京国瑞-审字 2025 第 00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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