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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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0875 证券简称:千草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四川千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千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在
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现将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贷款逾期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 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内江直属支行借款 350 万元、270 万元,两笔借款由公司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廖欣先生提供了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上述两项借款均已逾期,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补充披露了《关于银行贷款逾
期的公告》。相关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收到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在2020年9月26日作出的(2019)川1002民初3416号、(2019)川 1002 民初 341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详见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四川千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20-058 号)、《四川千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0-059 号)。
针对判决结果,公司就上述银行借款案件按程序已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将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开庭审理。
二、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与内江三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金景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合同书》,根据协议内容,中金景顺将通过三禾投资向千草科技提供流动资金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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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时解决公司债务逾期等问题。
根据《章程》等相关约定,公司就《融资合同书》《担保协议书》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融资合同书的议案》,否决了《关于签署担保协议书的议案》,对此,公司与相关各方均需按照合同约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结果履行合同约定。由于《关于签署担保协议书的议案被否决,公司无法按《担保协议书》内容对公司相关资产办理抵押担保,但不影响主合同即《融资合同书》的履行。公司相关工作正按程序推进中。
三、贷款逾期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与相关各方未能按约定履行《融资合同书》的内容,及时解决贷款逾期等问题,公司将可能存在抵押资产被司法拍卖、生产经营暂停等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千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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