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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15 14:55:22 股吧网页版
ST智信股: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13


证券代码:830878 证券简称:ST 智信股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30。

预计会期半天。本次会议不涉及其他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878 ST 智信股 2021 年 7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云南龙翥律师事务所孙安学、李文云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讨论公司终止挂牌后以唐胜清个人股权抵偿其欠公司款项以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具体措施》的议案
一、以唐胜清个人股权抵偿其欠公司部分款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相关规定,以及《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
股东的利益。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相关审议程序,防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形发生。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控股地位侵占公司资产。公司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建立‘占用即冻结’ 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公司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相关内容
条款,鉴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原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唐胜清(公司股东)应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归还异龙湖项目唐胜清占用公司资金
2080000 元和支付占用资金利息,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由唐胜清归还转入其个人账户的资金 10672853 元。上述两项共计本金 12752853元,资金利息根据《2020 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计算。如不能如期归还,公司将启动法律程序,并经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董事会执行相关法律程序。”决议
要求,截止 2021 年 7 月 12 日,虽经公司多次书面和微信通知,唐胜清仍未归还
任何上述款项,严重损害了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侵占,谁赔偿”、“谁违规,谁受罚”等商业经营基本原则,为确保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拟提出以下保护措施:

1、将唐胜清法定持有的智信股份 9300760 股股票,参照《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2018-020 号内容(唐胜清以 6901000 股质押给
施君借款 110 万元,即每股质押价为 0.159 元)的对价方案,按 0.16 元/股核算,
总计为 148.8122 万元,用以冲抵其应归还公司上述部分款项。公司拟将该9300760 股注销缩股,具体操作事项由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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