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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28 15:40:22 股吧网页版
ST智信股: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智信股”、“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出具《关于对云南智云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156 号)。

具体内容如下:

当事人: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智信股”),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 9 号昆房置换大厦 5 层。

唐胜清,男,1978 年 10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

经查明,ST 智信股有以下违规事实:

一、特殊投资安排未及时披露

ST 智信股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和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第二次股票发
行方案等相关议案。时任董事长唐胜清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出具《承诺函》,
对公司2016年至2018年各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做出业绩承诺,分别不低于1亿元、
l.5 亿元和 2 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170 万元、3600 万元和 5600 万元;
直至 2018 年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5%。如未完成以上承诺的年度净利润,唐胜清承诺个人将差额部分补给公司。公司及唐胜清均未及时披露上述《承诺函》,亦未披露业绩承诺触发后补偿的实际执行情况。

ST 智信股未及时披露特殊投资安排的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2013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第三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 2 号——股票发行方案及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试行)》(2013 年 12 月 30 日)第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底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 年修订)》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二、违规对外担保

2018 年,ST 智信股为时任董事长、第一大股东唐胜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6,367,968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0.8%。上述对外担保行为发生时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ST 智信股违规对外担保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五条、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三、股权不明晰

经核查确认,公司未披露时任董事长、第一大股东唐胜清与原股东、董事卢善敏的身份关系,导致公司股权不明晰,对公司造成较不利的影响。上述情形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四、信息披露负责人长期缺失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匡金林辞职生效。公司于《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公告》中未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导致公司至今仍处于信披负责人缺失状态。上述情形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唐胜清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 条、1.5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九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 ST 智信股、唐胜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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