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康仪器”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及《关于开展辖区北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24〕362 号),对基康仪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9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5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22.7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6,927.24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2〕00174 号)。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障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
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前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023 年 8 月,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设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
销户,销户前结存利息收入 27,990.91 元已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拱辰支行(账号:345472969941)。此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北京拱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继续履行。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拱辰支行设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既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拱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 662009961 2023/8/18 已注销
中国银行北京拱辰支行 345472969941 2024/12/25 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2024 年度募投项目投入情况请参照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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