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1
公告编号:2021-048
证券代码:830883 证券简称:联桥新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威海联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1 年 12 月 15 日;
原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威海联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桥新材”)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简称:联桥新材,证券代码:83088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从挂牌日起担任主办券商,对联桥新材进行持续督导。上海证券自担任主办券商以来,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秉承专业服务精神,在持续督导期间,能够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审慎的核查,依照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和双方持续督导协议的约定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对公司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上海证券的支持和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公司战略的发展和慎重考虑,经与上海证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等相关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股转系统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与上海证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中下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由中泰证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告编号:2021-048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公
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与原主办券商上海证券签署了《关于解除<推荐挂牌并
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并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威海联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中均已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关
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由中泰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收到上述无异议函,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风险和影响。
威海联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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