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证券代码:830885 证券简称:波斯科技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广东波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波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波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广东波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的人选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
日常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第九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协调审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以供其决策: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所需的其他相关必要材料。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
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
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在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公布前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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