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1
华安证券关于福建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安证券作为福建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应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因福建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困难,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延迟进场,预计无法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
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福建太尔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多次督促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告知了公司如不能按时披露年报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处罚。因经营困难,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延迟进场,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预计无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一)主办券商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杰
联系方式:18617190330
(二)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大勇
联系方式:0596-7033333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华安证券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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