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30892 证券简称:海迈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财务总监”调整为“财务负责人”;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增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海迈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海迈科技股份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表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总裁、副总经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理、财务总监、人力行政总监、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秘书。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为: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 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 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节能管理服容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未列 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的项目);档案处理及档案电子化服务; 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线下数据处理测绘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卫星遥 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感应用系统集成;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 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务(不含网吧);其他互联网服务(不 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信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软 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承接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 档案服务外包;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卫子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服务;
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 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辅助设备批发;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及技术除外;合同能源管理;其他技术 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 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服务业;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合同能源(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教育辅 管理;科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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