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10
辽宁紫竹高科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辅导文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紫竹高科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辅导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 2018 年 5 月与辽宁紫竹高科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竹装备”或“公司”,原名辽宁紫竹桩基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辽宁紫竹桩基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招商证券作为紫竹装备的辅导机构,现就第十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辅导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 本期辅导经过
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招商证券辅
导小组成员按照辅导计划,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以及招商证券制定的《招商投行保荐工作备忘录 1-33 号》等尽调规则,对紫竹装备及其子公司进行了进一步的全面的尽职调查。
本阶段辅导重点是对被辅导对象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情况予以审阅,并关注被辅导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变动情况。
(二)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袁辉、刘宪广、刘恺伦,其中袁辉为辅导小组组长。以上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拥有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同一人员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本次辅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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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机构,配合招商证券为紫竹装备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上述情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 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紫竹装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四) 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辅导重点是对被辅导对象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情况予以审阅,并关注被辅导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变动情况。
2、辅导方式
辅导方式主要包括对公司披露信息审阅、电话沟通。
3、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招商证券结合紫竹装备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了辅导计划。接受辅导的人员认真配合辅导小组的辅导工作,保证了本期辅导及历次辅导的顺利开展,并达到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五) 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招商证券与紫竹装备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辅导协议,按辅导协议约定时间、期限、辅导内容计划等相关条款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六) 辅导对象按规定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在辅导工作过程中,紫竹装备采取积极的态度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能够督促所有接受辅导的人员参加辅导,根据要求为辅导工作小组的尽职调查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从而使招商证券顺利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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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辅导对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配合情况
1、存在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业绩规模有待进一步提升。辅导机构建议公司加强营销管理,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
2、配合情况
辅导对象能够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对于需要整改的问题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三、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末,辅导对象总资产 6.11 亿元,净资产 3.89 亿元,2020 年营
业收入 1.84 亿元,净利润为 0.32 亿元。
四、 对辅导人员勤勉尽责及辅导效果的自我评估结论
在本期辅导期间,招商证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严格遵循与紫竹装备签订的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勤勉、尽职、审慎地履行了辅导职责:
1、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辅导过程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了辅导工作底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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