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天地:2015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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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5-2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北京华人天地影视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合法合规性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15]第125号
致:北京华人天地影视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华人天地影视策划股份
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定向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85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备案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4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和格式(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为北京华人天地影视策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之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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