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5-18
公告编号:2015-037
证券代码:830898 证券简称:华人天地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华人天地影视策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提出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北京华人天地影视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人天地”)董事会定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2015年5月15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
张津先生提交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案一
《关于电视剧《少林寺》联合投资摄制组协议的议案》,该提案
的内容为:审议我公司与北京哲觉禅武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
署《电视剧《少林寺》联合投资摄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联合
投资及合作拍摄电视剧《少林寺》(暂定名),全剧总制作费用
总预算(估算)为人民币8000万元。我公司出资占投资比例50%,即出资4000万元。双方按投资比例在全球范围内享有该剧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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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权及版权。提案二:《关于修改<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议
案》,该提案的内容为:我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我公司创
立大会上审议通过我公司现行《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现公
司决定修改该《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将公司投资拍摄及其
他投资活动列入公司重大投资范畴。《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修订完成后,公司投资拍摄及其他重大投资活动,应在作出最终
投资决策前依据该办法提交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是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张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7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2%。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是2015年5月28日,故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该提案有明确议题和具体的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张津先生的本次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据此调整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1.会议审议事项调整为:
(一)审议《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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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关于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电视剧《少林寺》联合投资摄制协议的议案》;(六)审议《关于修改<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2.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由四项变为六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5月13日公告的《北京华人天地影视策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华人天地影视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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