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830899 证券简称:粤开证券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查看了相关会议材料和备查文件,基于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要求,就公司下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一、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597,129,885.81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84,818,163.05 元。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322,610,898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15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49,839,163.47 元,母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制定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提升股东回报的需求,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计报告、重大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
公告编号:2026-006
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定及《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组织开展了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计及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拟定了《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计报告》《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粤开资本调整粤凯新能基金投资实施计划的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和《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粤开资本调整粤凯寰宇基金投资实施计划的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经审阅上述专项审计报告,上述专项审计工作的开展及形成的审计结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履职考核。经审阅上述公司董事的履职情况考核结果,本次履职评价的考核范围、程序、考核结果等情况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的相关要求,因此,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四)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高效运行,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对 2026 年度将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公司对 2026 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公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就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述情况,同意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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