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主办券商”)作为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签署<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作为本次发行认购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定增完成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通过
了公司定向发行相关事宜。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定增相关议案。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印发的《关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定向发行自律监管意见的函》(股转函[2022]2936 号),全国股
转公司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2022 年 11 月 28 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4 号)。公司新增股份于 2023年 11 月 23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 196,436,378 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65 元/股,募集资金 324,120,023.7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增加对与投资相关的全资子公司的投入、增加对自营业务的投入、扩大以融资融券业务为主的信用交易业务、增加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入、加大金融科技平台建设、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2023 年 11 月 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11月7日,公司已收到4名特定对象缴纳的出资款324,120,023.7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3,322,610,898.00 元,累计实收资本为3,322,610,898.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与华泰联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对
募集资金监管的相关事宜;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粤
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与投资相关的全资子公司的投入募集资金监管事宜进行约定。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
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
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可用募集资金情况 326,295,316.18
其中:募集资金金额 324,120,023.70
利息收入 2,175,292.48
二、已用募集资金情况 314,120,023.70
其中:增加对自营业务的投入 85,000,000.00
扩大以融资融券业务为主的信用交易业务 150,000,000.00
增加对资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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