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11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0900 证券简称:维福特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0.50%股份的股东刘云俊书面提交的
《关于任命徐杰麟女士为公司监事》议案,提请在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监事会监事陆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一职,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增一名监事,在此前,陆平先生仍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刘云俊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刘云俊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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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 2020 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九)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公告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任命徐杰麟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刘云俊的临时提案函》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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