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24
公告编号:2022-053
证券代码:830902 证券简称:长仪股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四川长仪油气集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长仪油气集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经审阅董事会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提名及董事会审议程序,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认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三)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2-053
(四)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未发现本次的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王元义先生、王元清先生、周燕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梅淑先女士、俞树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公司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仪油气集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俞树荣、梅淑先
2022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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