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0903 证券简称:复展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上海复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第二十一条(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
第二十三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 第二十三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二十二条第 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注销;属于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四) 事会会议决议。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 者注销;属于第(三)项情形的,公司合计
给职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
注销。
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董事、监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 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讼方式解决。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三十九条(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第三十九条(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条规定的担保、财务资助事项。
第三十九条(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
资金用途事项; 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
(十六)审议公司信息披露方式; 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十七)审议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安排及超过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安排 (十五)审议公司如下交易事项:
的交易总金额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日常性关联交易; 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
(十八)审议公司非日常性关联交易; 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
(十九)审议对外投资金额一次性 200 产的 50%以上;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对外投资行为;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
(二十)审议融资金额一次性 1,000 万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元人民币以上的融资行为; 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2000 万的。
(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以上“交易事项”系指《全国中小
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