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沈阳中北通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5】第 0641 号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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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2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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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5】第 0641 号
沈阳中北通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沈阳中北通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通磁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勤信审字【2025】第 1135 号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沈阳中北通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
分配利润-217,701,264.17 元,营运资金-47,947,364.30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北通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关。
(此页无正文,为勤信专字【2025】第 0641 号《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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