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30914 证券简称:海赛电装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长沙海赛电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长沙海赛电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海赛电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长沙海赛电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不设副董事长。
第七条 董事长由董事担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八)审批公司融资、授信事项;
(九)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
(十二)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经理工作汇报,检查经理工作;
(十七)评估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层业绩,参与公司战略制定与执行监督;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四)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职权;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但法定职权不得授予个别董事或他人,重大事项须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第三章 董事会议案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议案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得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
第十二条 董事、监事会、经理有权提出议案,由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三条 每年上半年召开的董事会例会,应当将下列事项列入议程:
(一)审议董事会年度报告;
(二)审议经理关于上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本年度经营计划的报告;
(三)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或弥补亏损方案;
(四)审议召开年度股东会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 董事可在会议期间就相关议题提出临时议案。
第四章 董事会的召集
第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准备会议材料。
第十六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 10 日前,由董事会
秘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遇紧急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电话等方式通知,但须记录通知时间、地点及内容。
第十八条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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