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30914 证券简称:海赛电装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长沙海赛电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长沙海赛电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海赛电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合规、高效行使职权,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沙海赛电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代理人均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积极参与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交易(含关联交易)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论该事项是否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标准:
1.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财务资助。(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十八)审议申请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或撤回终止挂牌申请的事项;(十九)审议申请股票发行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股票的事项;(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不得将其法定职权授予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行使。
第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使股
东权利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事项时,应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等义务。
第三章 股东会会议
第一节 年度股东会
第八条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九条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当就董事会的工作向股东会作出报告,监事会应当就监事会的工作向股东会作出报告。
第十条 年度股东会应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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