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30914 证券简称:海赛电装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长沙海赛电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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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长沙海赛电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效益,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长沙海赛电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股权等方式进行的各类权益性投资、债权投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重组等投资行为。
重大固定资产购置、技术改造、日常经营性采购等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对外投资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范围;
(二)合法合规、审慎决策、风险可控;
(三)公平公允、程序规范;
(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视同公司行为,按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本制度与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章 决策权限与机构
第六条 股东会是对外投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下列投资相关职权:
(一)审议批准公司重大投资方案;
(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投资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对股东会负责。
第八条 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九条 投资决策权限(严格按公司章程与监管要求执行):
1.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
(3)公司章程、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30%以下;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50%以下。
3. 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议批准。
第十条 对外投资实行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已履行审批程序的金额不
再重复计算。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财务、法律审核;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审计、法律意见。
第三章 投资管理与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实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纳入经营计划,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投资项目实行立项—尽调—论证—审批—实施—后评价全流程管理。
第十四条 项目立项:
(一)相关部门提出投资意向,提交项目预选建议书;
(二)投资管理部门(或指定部门)进行初步评估;
(三)按权限报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立项。
第十五条 可行性研究与尽职调查:
立项通过后,开展尽职调查与可行性研究,形成报告,至少包括:
(一)项目背景、投资方案、投资金额、期限;
(二)交易对方资信、股权结构、财务状况;
(三)市场、技术、财务、合规、风险分析;
(四)投资效益测算与退出安排;
(五)风险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 投资审议: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财务、法务审核;
(二)按本制度第八条权限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涉及关联交易的,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关联回避表决。
第十七条 投资经批准后,由指定部门组织实施,签订投资协议,办理出资、工商、权属变更等手续。
第四章 投资实施与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 投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审批额度与进度支付。
第十九条 投资实施过程中,投资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跟踪项目进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定期向管理层、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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