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0915 证券简称:味群食品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保定味群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保定味群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定味群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定味群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是: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
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室及公司各专业部门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
证券部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 签订重大购买、销售等合同的事项;
(二) 将公司承包的项目向外分包的;
(三) 公司购买或处置固定资产的事项;
(四) 执行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定的投资计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涉及的其他经营事项。
第五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
(一) 收购、出售、置换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二) 租入资产;
(二) 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
(三) 对原有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
(四) 新建生产线;
(五) 对外投资;
(六) 债权、债务重组;
(七) 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
(八)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九) 其他投资事项。
第六条 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融资与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制度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生效的有关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决策权限和程序
第七条 重大合同签订权限和程序
(一)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方案和经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方案以及其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范围内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开支、对外签订有关经营合同等),由总经理负责并决定组织实施。
(二)对前款规定外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涉及的有关经营合同,总经理有
权签订标的额不超过 300 万元(包括 300 万元)的购买合同和不超过 500 万元(包
括 500 万元)的销售合同;标的额超过 300 万元的购买合同或超过 500 万元的销
售合同,总经理应报告董事长,经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签订该合同;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时,应提交与签订该合同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
本条所述购买合同,是指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本条所述销售合同,是指公司向他人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合同。
第八条 公司购买及处置固定资产的权限和程序
(一) 购置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领导批示,经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凡购置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的由总经理批准,超过 300 万元以上至资产价值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 10%)的请示董事长批准,资产价值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至 20%以下(含 20%)的由董事会批准,购置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的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购置;
(二) 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报财务部会同有关主管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办理报废手续。凡报废资产的账面余额在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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