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8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30918 证券简称:银发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银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0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0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向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2024 年 10 月
11 日法院受理。本案件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
庭审理,截至公告日暂未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河北银发瑞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洁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承德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德存
公告编号:2024-047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承德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下称“承德市政公司”)系“承德县高寺台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项目污水厂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下称“案涉项目”)的发包人,原告河北银发瑞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瑞洁公司”)系案涉项目的承包人。
2020 年 6 月 8 日,瑞洁公司与承德市政公司签订《承德县高寺台污水处理及配套
管网项目污水厂区设备采购安装协议书》,合同约定了:“设备价款、质量要求、工期要求、设备验收、设备运维期及保修期”等内容(详见该合同)。
签约后,瑞洁公司依约全面履行上列合同,并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依约完成了设备
的制作及安装。自 2022 年 3 月迄今为止,瑞洁公司数次向承德市政公司贵司发函催款并确认以下事实:项目所涉一体化设备款 897.925683 万元(大写:捌佰玖拾柒万玖仟贰佰伍拾陆元捌角叁分)、不可抗力造成灾后维修费 69.6959 万元,以上两项费用合计总额:967.621583 万元(大写:玖佰陆拾柒万陆仟贰佰壹拾伍元捌角叁分),扣减掉 2021
年 5 月已支付的 150 万元,2021 年 6 月已支付 50 万元,承德市政公司尚欠瑞洁公司合
同款项 767.621583 万元(大写:柒佰陆拾柒万陆仟贰佰壹拾伍元捌角叁分)未予支付。(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一体化设备款、维修费合计 767.621583 万元,并支付以上款项自立案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
2、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诉讼费、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理由:
依据《承德县高寺台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项目污水厂区设备采购安装协议书》,承德市政公司欠瑞洁公司合同款项 767.621583 万元(大写:柒佰陆拾柒万陆仟贰佰壹拾伍元捌角叁分)未予支付。
公告编号:2024-047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暂未判决。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是公司依法维权,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涉及金额 767.62158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1.8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争取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