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0921 证券简称:海阳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本
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使
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各所属子、分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一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第三条 公司印章保管应建立“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制度。负责签批印章使
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单位内部有多枚印章的,应根据印章的用 途,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人分散保管,进行适度制衡,防范风险。
第四条 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指定部门或专人
(统称“公章管理人”)根据本制度管理和使用。财务专用章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 负责管理和使用,财务负责人应在财务部内部确定财务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 用人;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法人代表授权人保管;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 管理。
第五条刻制印章时,申请单位须《刻章申请表》,统一由公司公章管理人专人 负责办理,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到由公安部门指定刻制单位刻制。未经总经理批 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更换、注销公司印章。
公章管理人对所有印章的启用,均要造册登记,启用日期并加盖启用印 章样底。凡是更换下来的印章要交回公章管理人统一销毁,公章管理人在销毁 时要有销毁记录。除特殊工作需要外,由公章管理人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然 后征得总经理同意后予以销毁。
第六条 公司各款项印章由印章保管员(含公章保管员、合同专用章保管员、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保管员等),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
第七条 印章应保管在安全的设施内,印章保管员(含公章保管员、合同专用
章保管员、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保管员等)应及时清洗印章、添加印油,确保印章清晰。
第八条 印章应保管在安全的设施内,一般不得携带外出。若特殊情况需将
印章带出,须经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其中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须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负责人书面批准,批准记录留存备查。携带人应确保印章安全。印章带出期间,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不允许在各种空白纸及合同等上盖印。
第九条 公司印章使用均需通过办公系统提交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后使用。印
章使用签批内容应包括:用印单位或部门、用印事由、用印文件名称、用印文件内容、经办人、用印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审阅意见、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负责人签批意见及相关配套审批流程附件。
印章使用登记内容应包括:用印日期、用印内容、用印文件名称、用印单位或部门经办人签字。
第十条 印章保管员如较长时间外出或不能到岗,事前应向公章管理人报告,
并经公章管理人安排做好印章的暂时移交管理。如遇印章保管员工作调动,必须办理印章交接登记手续并报备人力资源共享中心。
第二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条 印章使用范围:
(一)公司及各所属子、分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是公司对外使用的法定印章。
(二)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对外签发的文件;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出具的介绍信、证明及有关资料;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章程、合同、协议;
员工的调动、任免及聘用。
(三)财务章及法人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第十一条 印章使用的签批权限:
(一)下列情况之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批准。
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
2、以公司名义与外单位或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
3、对外的申请、报告、函告、承诺书、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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