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2025-040
证券代码:830921 证券简称:海阳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相关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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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后的制度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冯跃宗、张轶华、钱海平
2025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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