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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28 00:25:24 股吧网页版
海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7


2026-013

证券代码:830921 证券简称:海阳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
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超先生、李丽娜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所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前述候选人徐超先生、李丽娜女士分别在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作出了贡献,提名其为候选人,符合公司利益。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026-013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
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轶华先生、冯跃宗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所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前述候选人张轶华先生、冯跃宗先生在第四届董事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作出了贡献提名其为候选人,符合公司利益。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后的制度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冯跃宗、张轶华、钱海平
2026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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