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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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6
2026-021
证券代码:830921 证券简称:海阳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以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禁的情况,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徐超先生为董事长兼总经理,聘曹盘美女士、程鹏先生任副总经理、聘邵敏先生任财务负责人、聘赵江琦先生任董事会秘书,聘张轶华先生、冯跃宗先生、李丽娜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轶华、冯跃宗
2026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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