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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19:11:25 股吧网页版
星龙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30924 证券简称:星龙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为更
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护股东
利益,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
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4 日起
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6)、2025 年 11 月 13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
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44),为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利,公司承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持有的公

公告编号:2025-045

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二者孰高)为依据。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回购对象应在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提交股份回购申请,挂牌公司在回购对象按照回购承诺要求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持有公司 97.96%
股份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并参加表决,关于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最终各议案均以 23,510,653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于董事会召开后,按照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对异议股东进行了主动联系。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电话联系截图、短信联系截图等材料,截至 2025 年 11 月30 日,因电话未接通、短信未回复等原因而无法联系到的异议股东共 1 人(股东名称:宋少波),总计股份数量 8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35%。公司将持续联系异议股东,直至按照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妥善处理完成。

公司本次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安排适当,不存在损害异议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项将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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