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07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30926 证券简称:迪浩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迪浩耐磨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东迪浩耐磨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12.57%股份的股东吴迪书面提交的《关
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提请在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山东迪浩耐磨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审计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3,961,112.87 元,未弥补亏损 23,961,112.87 元,
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42,420,000.00元的三分之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本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吴迪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吴迪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20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增加山东迪浩耐磨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山东迪浩耐磨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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