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830927 证券简称:兆久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兆久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久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兆久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
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除董事会秘书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七条 公司可采取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可做专题培训。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同。
(二)树立尊重投资者、服务投资者的良好意愿。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完善公司治理,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还可以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工作内容和方式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目标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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