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30935 证券简称:伊帕尔汗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补充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000784681667D
承诺主体名称 新疆可克达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期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公司控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0-014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
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宁德俄、张界皿;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回购
相对人应在回购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顺丰快递送至公司(以 快递发出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将回购书面申请材料扫描件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1608555895@qq.com。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回购相对人盖 章/签字的回购相对人回购申请书原件、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 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快递邮寄地址如下:新疆可克达拉市
绿野路 456 号宏远大厦 A 座。联系人:许宝;联系电话:0999-8182111,
19909993456。
该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回购相对人,则视为该股东同意 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如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上 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仍处于限制交易状态的,承诺人或承诺人制定的第三方 将在股份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后的 30 个自然日内执行回购事 宜。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进行 回购,具体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回购数量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宁德俄 6,000 0.0250
2 张界皿 1,000 0.0042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回购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挂
牌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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