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09
公告编号:2022-051
证券代码:830944 证券简称:景尚旅业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景尚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12 月 9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制定<景尚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告编号:2022-0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景尚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审计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事业部、子分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 审计任务、范围与依据
第四条 审计工作的任务
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合法合规,降低经营成本,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
1. 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内部控制制度审查;
2. 对合同执行情况、供应商管理情况、广告投放流程、经营管理专项审计、投资及财产的经营效益等进行审查;
3. 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宜。
第六条 内部审计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公司
公告编号:2022-051
经营方计、计划、目标;经营合同等。
第七条 审计部的主要权限
召集审计会议、重大经济决策事前审计、审计涉及事项调查权、审计材料的索取及查阅、制止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损失浪费行为、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人员的追责、参与制定修订审计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八条 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批后实施。专项审计需提前
三天通知被审计单位(跟踪审计、领导临时决定的突击性审计任务除外)。
第九条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直接提出改进建议。专项审
计终结,需撰写审计意见书并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被审计单位执行相应调整工作。
第十条 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并监督审计意见书执行结果。
第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意见书七天内可向分管领导
提出异议。领导未做出处理意见前,必须执行审计意见的审计决定。
第四章 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种类
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建设需求及业务结构等,内部审计分为:工程审计、营销审计、经营审计及其他专项或临时审计。
第十三条 审计方式
公告编号:2022-051
内部审计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方式开展审计工作。
第五章 审计部和人员
第十四条 审计部由董事会直接领导,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
督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专职专岗,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实行内审回避制度。
第十七条 公司建立外聘内审员制度,协助解决内审工作中
遇到的技术问题和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
第六章 审计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建立建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可参照公司档案管
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执行。如借阅审计档案,应经有关领批准。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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